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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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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以上的收費單位均為港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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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客戶無需簽署合約,及根據最少的預繳要求,作出第一次的付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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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客戶收到賬單及付款後,需要傳真有關的付款證明予本公司。本公司於收到資料後 24 小時內開啟。一經付款後不設任何退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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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標準服務已經安裝在你的電郵系統內。客戶需要於網上申請方可啟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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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進階服務會安裝在一個獨立伺服器內,此服務係會將你的電郵過濾七次,使到非垃圾郵件及不含病毒郵件,方可進入你的電郵系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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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系統已經完全成熟及自動化操作,客戶於日後新增電郵地址,均已自動提供過濾。無需個別通知本公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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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如非本公司的網頁寄存客戶使用這套系統,需要將你的MX紀錄,指向到本公司的過濾器,否則系統將不會成功執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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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所有系統備份均會保留七天,所有的備份均不會提供予客戶。客戶可以自行於網頁控制台內作出自行備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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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本服務的收費及細則於 2008
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,直至另行通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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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閣下的付款一經確認及成功申請服務之後,即表示同意由「資訊聯繫通訊網股份有限公司」與申請人的服務合約,並不得異議。 |